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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中秋、国庆”假期致家长(同学)的一封信
浏览:1128  发布日期:9/25/2023 4:20:15 PM

尊敬的家长朋友,亲爱的同学们:


“中秋、国庆”假期将至,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现就假期期间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

一、“中秋、国庆”假期时间安排

(一)放假时间:

1.初中至高二年级:2023年9月28日上午(11:50开始)。

2.高三、高补年级:2023年9月28日下午(16:10开始)。

(二)到校时间:

1.初中至高二年级:2023年10月6日下午18:00前。

2.高三、高补年级:2023年10月1日下午17:00前。


二、“中秋、国庆”假期安全注意事项

(一)防溺水安全重点

溺水事故一直是危害学生安全的“头号杀手”。天气虽然逐渐变凉,但白天气温还是比较高。请家长朋友们认真落实安全监护责任,教育孩子熟记并做到防溺水“六不”:

1.不私自下水游泳;

2.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

3.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

4.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

5.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

6.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。

(二)交通安全重点

1.电动车、摩托车骑乘人员要佩戴安全头盔(据事故分析,正确佩戴安全头盔、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%至70%,对保护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);

2.教育引导未满12周岁学生不骑自行车、未满16周岁学生不驾驶电动车、摩托车;

3.过马路要“一停二看三通过”,不看手机、不听音乐、不闯红灯,不翻越隔离栏;

4.教育孩子右边下车,不靠近汽车在行驶和倒车时的盲区,不蹲在汽车前玩耍,不让幼儿坐副驾驶,不让幼儿独自一人留在车内;

5.自驾游前请做好车况检查,切勿带故障上路,杜绝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,做到安全驾驶、文明行车;

6.教育引导孩子不乘坐“黑校车”、超员车、三轮车、拖拉机等无安全保障车辆,不乘坐无营运资质车辆或包租无营运资质等非法车辆离返校,不在非正规站点乘坐车辆。

(三)消防安全重点

1.教育孩子正确认识火的用途和火灾危害;

2.进入林区不玩火、不吸烟、不烧荒;

3.不在室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和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;

4.居住场所不存放易燃易爆品,不采用易燃装修材料;

5.不乱接电气线路,不超负荷使用电器;

6.保持生命通道畅通,不堵塞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。

(四)心理健康重点

1.做好亲子陪伴,多关心、多倾听、多理解;

2.传递正能量,塑造积极向上的思维;

3.正确面对挫折,把挫折当做人生成长的基石;

4.让孩子适当劳动,体验劳动的成果。

同时,请家长们教育引导孩子们防范电信网络诈骗,不沉溺于网络,不去网吧、酒吧以及歌舞娱乐场所等,切实履行家庭监管职责,确保过一个安全、文明的假期。

(五)学习重点

“中秋、国庆”整个假期比较长,请家长朋友们教育和督促孩子做到以下几点:

1、合理安排学习时间,做到劳逸结合;

2、按时按量完成各科布置的假期作业;

3、假期期间认真复习,查漏补缺,做好返校后第一次月考的准备。


三、返校要求      

1.按时返校。无特殊情况必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到达学校,准时参加晚自习。凡迟到的学生一律按规定扣个人操行分和班级“文明班级”(“优胜班级”)考评分。

2.仪容仪表和着装要求。返校前按照《学校仪容仪表标准》自查,不符合标准整改后再返校;带好(购买好)校服,教学区一律穿校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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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 严禁携带违禁物品。禁止携带一切电子产品进校园(如手机、Ipad、游戏机、电话手表、台灯、吹风筒、充电宝等);管制刀具、易燃易爆品、烟、酒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。

 

 

 湛江市崇文实验学校

2023年9月25日